5.时尚家居母婴童商品销售规则
2024-05-21 05:27:52
第一章 目的
第二章 范围
本规范规定了在Kilimall销售的时尚用品/家居用品/母婴童用品的基本标准。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Kilimall销售的服装/鞋子/珠宝饰品/户外运动/彩妆护肤假发,床上用品/厨卫用具/装饰品/日常用品,孕妇用品/婴儿用品/儿童用品。
第二章 商品发布要求
卖家须遵守《商品发布基本规则及处罚规定》中关于商品及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。同时,如所发布商品产生违反以下规定,处罚如下。
违规类型 | 详细描述 | 违规处罚 |
商品发布违规 | 1.所有的商品必须为新品,在发布商品时,须正确选择商品类型,选择全新商品类型,不可发布有质量问题和瑕疵的商品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
2.对同一件商品的描述信息,标题、主图、属性、详情等位置的信息,应保证商品各要素间的一致性。同时也须要保障发布的商品信息与实际商品相符, 不得对商品进行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表述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3.不得进行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述,虚假宣传,不可将A店铺的商品评论截图放到B店铺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) | |
4.主图只能展示商品主图片,不得有其他不相关的商品图片信息,如需要展示商品用途,可以在详情页里展示并加图文说明,避免误导客户所购商品包含图片中所有的产品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5.商品主图与标题描述一致,商品主图数量需与图片上的数量一致,如口红三个颜色,如果非组合销售,需分别上传SKU,并注明单价为单只口红价格。只有属性相同的商品可组合销售,商品需展示对应数量的商品图片,并注明商品数*组合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6.商品发布到线上后,不得通过编辑商品类目、品牌、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7.商品品牌信息应在标题、属性区域和图片描述等三处保持一致,若任意一处显示为A品牌,则另两处不得出现除A以外任何品牌名称信息;若属性区域品牌属性为other/其他,则标题、图片描述中不得出现任何品牌名称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8.商品不得进行与商品信息无关的描述,以及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图片。比如出现外部网站的联系账号、二维码等广告信息。比如“勿拍”,“无货”等。或发布不存在的SKU(指这个SKU的商品实际并不存在),涉及用此类SKU进行低价引流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9.商品标题中需具体写出商品材质信息,且商品标题出现的实质的材质信息,应与属性区域的“质地”属性值保持一致,不得出现仿造/仿材质/仿设计的描述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10.被子、羽绒服、服装需注明填充的材质,并标注商品的净重量及详细的规格尺寸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11.母婴童用品需注明产品的A/B/C等级,商品材质,材质还需注明可接触皮肤或可食用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12.鞋子包包服装必须有尺码表,针对迷你型的商品或仿真迷你玩具,需注明详细尺寸,主图片需与常见的参照物(如A4纸,模特实拍图)进行对比, 让客户能感官出尺寸的大小,避免误导客户低价购买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13.美妆个护如粉末\液体\油膏类,母婴用品如尿布、奶嘴乳盾硅胶制品,保健品等需注明保质期,有效使用时长不少于1年。其中保健品health supplements & health care必须提供医疗认证相关资质,口服类商品需提供品牌授权,商详页必须写明商品使用注意事项和忌用人群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如果导致客户人身健康安全,将扣除店铺保证金,同时商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。 | |
14.情趣用品图片不得出现模特整体形象,只能展示商品本身的图片,如有必要仅展示如何穿戴,但模特或人体不可出现露出人体器官的敏感部位,比如露毛、露点等。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(或肯尼亚当地货币Kes200/listing)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(或肯尼亚当地货币Kes200/listing)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(或肯尼亚当地货币Kes200/listing)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15.未经品牌授权恶意盗取商品图片或直接复制品牌商家的详情页,违者罚款店铺保证金加责任索赔,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违者罚款店铺保证金加责任索赔 | |
16.白牌商品的外形不能仿国际大牌的形状,如被海关扣留,将直接追究商家责任及赔偿损失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违者罚款店铺保证金加责任索赔 | |
17.珠宝钻石高价值商品需上传对应商品的权威鉴定证书,并保证商品类页面各区块中(如商品标题、图片、属性、详情描述等)鉴定证书属性的一致性,严禁出售假货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2美金/Listing 严重侵权行为(以第三方发出的投诉函为准)的违规行为将扣除店铺保证金并追加其他相关的责任索赔。 | |
18.名牌箱包、鞋子、名牌服装需上传品牌授权书,并保证商品类页面各区块中(如商品标题、图片、属性、详情描述等)品牌名称的一致性。严禁出售无国际品牌授权的商品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(仅限上传商品未产生订单); 如已产生订单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0美金/listing; 品牌方投诉侵权成立罚款200USD并追究责任损失;侵权产生2次将扣除店铺扣罚保证金; | |
19.Global shipping禁止空运的商品,如粉末/液体类的商品不可上传为Global shipping类型, FBK备货不可选空运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0美金/Listing。如造成货物清关延迟,将扣除店铺保证金追究责任和损失。 | |
20.如商品含有赠品在标题、详情页或图片描述中有体现,赠品必须单独上传一个SKU,标注市场价格,同时赠品必须也要填海关编码,与对应SKU的商品进行绑定,才可与商品发货。如被海关扣留,将直接追究商家责任及赔偿损失。单个SKU需为完整的商品或配件,意味着客户购买对应的SKU需是完整的商品及配件,禁止把商品分成多个SKU上传,互绑为赠品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0美金/Listing。如造成货物清关延迟,将扣除店铺保证金追究责任和损失。 | |
21.商品标题中必须包含品类核心关键词(参考类目名称、类目近义词),不可以有与该品类毫不相关的关键词或多个不同类目的关键词。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) | |
22.单个商品在以下非特殊情况下售价不得高于100美金(约1万先令)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 |
23.商品上传物流信息时,如果商品为可空运的特殊商品(粉末、液体、膏油)在Product type商品类型需选择正确的物流属性 Speciality goods (powder, liquid, Ointment) | 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2美金/Listing |
第三四章 订单纠纷罚款
问题分类 | 具体情况 | 处理结果 |
销售空禁运品 | 1.上传并销售了空禁运的产品产生订单,详见《商品发布基本规则及处罚规定》 | 违规下架并扣除20美金/单;如产品被海关扣押造成货物清关延迟,将扣除店铺保证金并追究责任和损失,货物损失由卖家自行承担。 |
商品信息违规 | 违背了《商品发布基本规则及处罚规定》且产生的订单被拦截或被投诉或产生了售后 1、商品的海关信息、重量、物流属性与实际发货信息不符 2、虚假发货、空包 3、假货、白牌 | 扣除20美金/单,如造成货物清关延迟,将扣除店铺保证金追究责任和损失。 |
商品质量违规 | 1.商品有严重质量缺陷,商品过期,保健品类未按要求上传商品,出现欺骗消费者的行为,引起客户投诉 2.过去60天商品质量退货率大于8.0%(由于商品质量原因而退货占所有支付商品的百分比,且单个sku售后数超过5个) | 扣除20美金/单;导致客户人身健康安全,将扣除店铺保证金,同时商家承担所有责任和损失。 |
客户服务 | 违背了《商家客服服务管理规则》并有以下行为 1. 未使用文明用语,诽谤、谩骂、诋毁客户; 2 .恶意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客户; 3. 与客户索要好评; 4. 恶意拒绝客户售后,不退款或少退款; | 扣除50美金/单,超过2次以上关店处理并全部扣除店铺保证金。 |
5.1定制商品的特性,争议类型多为描述不符、违背承诺、约定不清等。因此,请您在约定时,一定要与您的买家明确约定交易的细节(如图案、材质、尺寸、工艺、发货时间、交付时间等);同时您在制作时需要严格控制制作进度、工艺等环节。若您无法做到或无法保证的(比如物流送货到达时间等),请您与您的买家在交易前明确说明,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。
5.2 卖家应遵守《商品发布基本规则及处罚规定》关于违背承诺的相关规定,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卖家若未按照约定向买家提供承诺的服务,视为违背承诺。如卖家不履行本规则,视为违背承诺。
5.3 平台将不定时抽检商品详情页描述,若发现未按照上述将强制下架该商品并罚款。
第六章 附则
6.1Kilimall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,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规则。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规则。
6.2 Kilimall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。
6.3 本规则于2019年8月13日修订,于2019年8月26日生效。